湘教通〔2016〕296号
关于做好2016年教育为民办实事和“全面
改薄”工作年中自查与中期督查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6〕11号)精神和省绩效评估办公室的工作部署,为切实推进2016年度教育为民办实事(含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和“全面改薄”工作,请各地教育部门于7月上旬搞好年中自查和半年工作总结,我厅将于7-8月组织对各地教育为民办实事和“全面改薄”工作进行中期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中自查
1.自查内容:教育为民办实事(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和农村公办幼儿园)和“全面改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数据截止时间为6月30日,进度情况包括资金投入、项目建设进度、设施设备采购完成等)、项目管理、规划完成情况、工作质量等。
2.自查时间:2016年6月下旬-7月上旬。
3.自查要求:各市州教育(体)局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部署,切实搞好自查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于7月10日前报我厅实事办(改薄办)。
书面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6月教育为民办实事和“全面改薄”项目建设进度、规划完成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好的举措和亮点工作;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原因分析;下半年工作安排与建议等。
二、中期督查
主要督查各地教育为民办实事和“全面改薄”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省督查安排在2016年7月下旬-8月上旬(具体方案另行通知)。督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督查与检查。督查直接到县市区,市州可到一个县市区向督查组汇报全市州教育为民办实事和“全面改薄”工作情况,并提供书面汇报材料。
各地年中自查和中期督查情况将纳入相关考核内容,并下发通报。
联系人及电话:张善斌、李唾珠,0731-82287359(传真)
电子邮箱:SSB82287359@163.com。
湖南省教育厅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