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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教育为民办实事和“全面 改薄”工作年中自查与中期督查的通知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16-06-22 18:54 浏览数:72


湘教通〔2016296


关于做好2016年教育为民办实事“全面

改薄”工作年中自查与中期督查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611号)精神和省绩效评估办公室的工作部署,为切实推进2016教育为民办实事(含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和“全面改薄”工作,请各地教育部门于7月上旬搞好年中自查和半年工作总结,我厅将于78月组织对各地教育为民办实事和“全面改薄”工作进行中期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中自查

1.自查内容:教育为民办实事(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和农村公办幼儿园)“全面改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数据截止时间为630日,进度情况包括资金投入、项目建设进度、设施设备采购完成等、项目管理、规划完成情况、工作质量等。

2.自查时间:20166下旬-7月上旬

3.自查要求:各市州教育(体)局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部署,切实搞好自查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于710日前报厅实事办(改薄办)

书面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6月教育为民办实事“全面改薄”项目建设进度、规划完成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好的举措和亮点工作;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原因分析;下半年工作安排与建议等。

二、中期督查

主要督查各地教育为民办实事和“全面改薄”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省督查安排在20167月下旬-8月上旬(具体方案另行通知)。督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督查与检查。督查直接到县市区,市州可到一个县市区向督查组汇报全市州教育为民办实事和“全面改薄”工作情况,并提供书面汇报材料。

各地年中自查和中期督查情况将纳入相关考核内容,并下发通报。

联系人及电话:张善斌、李唾珠,073182287359(传真)

电子邮箱:SSB82287359@163.com

                        湖南省教育厅

                           2016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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