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质检总局关于报送中国重汽集团济南豪沃客车有限公司黄河牌校车召回有关情况的函》的通知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15-06-23 11:46
浏览数:2221
湖南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湘校车办通〔2015〕1号
转发《质检总局关于报送中国重汽集团济南豪沃客车有限公司黄河牌校车召回有关情况的函》的通知
各市州校车办:
现将校车安全管理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质检总局关于报送中国重汽集团济南豪沃客车有限公司黄河牌校车召回有关情况的函〉(质检执函〔2015〕29号)的通知》(校车办函〔2015〕1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将文件转发至各县市区校车办、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同时,请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做好辖区内问题校车的排查、召回工作,确保校车行驶安全。
湖南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9日
基 湘校车办通〔2015〕1号 附件.pdf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