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办通[2013]115号 转发关于审核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
各市州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基教二司《关于审核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项目数据的通知》(教基二司函〔2013〕17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1.高度重视项目数据信息上报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项目数据是教育部、财政部分配2013年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项目的申报、审核等工作的重要参考,请各地高度重视项目数据的上报和审核,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2〕507号)要求和责任分工,明确专人负责,保证数据质量。 2.做好日常信息上报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教育部要求,在项目日常管理中,注意及时填报和审核项目数据(各类数据的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 3.做好本次项目数据上报和审核工作。各市州教育局接到本通知以后,请迅速通知所辖市县区教育局做好截至5月的项目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各地各县市区请于5月24日前完成信息填报和审核工作,市州教育局请于5月27日前完成审核工作。我厅将于5月27日开始省级项目信息审核,其中中西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项目和依托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项目、城市农村学前教育综合奖补项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项目由厅财务建设处负责(联系人:刘昶宏,联系电话:84715487),学前教育资助项目由厅学生资助中心负责(联系人:夏军、戴自兵,联系电话:82990360、86453790),学前教育巡回支教项目由厅教师处负责(联系人:刘国才,联系电话:82203481)。 附件:1.关于审核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项目数据的通知 2.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单位及要求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