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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12-11-29 16:58 浏览数:6267

 



 

 

 

 

湘学车发〔20123

 

关于全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县市区学生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29月下旬,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对全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1.政府高度重视,校车保障机制健全。一是建立了组织保障机制。各市州、县市区成立了由政府一把手或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管理机制。湘潭市、娄底市为校车管理工作办公室解决了固定编制和工作经费;祁东县教育局成立了校车管理股,配备了正、副股长和3名协警,交警、交通部门也分别成立了校车管理中队,配备了专门人员;平江、华容等县市区的校车办也安排了固定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二是建立了经费保障机制。各地结合实际,设立了校车管理财政专项。如,宁远县今年用于校车专项资金达3646万元,冷水江市安排财政专项资金1000万元,资阳区安排了550万元,冷水滩区投入650万元,攸县安排1000万元、株洲县安排300万元,湘阴县安排400万元,湘潭市设立财政专项300万元。益阳市制定了统一购买校车座位保险、补贴车辆检测费、补贴幼儿园自购校车、减免相关税费、纳入燃油补贴等五项政策;耒阳市由财政给予每台国标校车3万元的补贴;三是建立了校车安全整治保障机制。大部分地方对运营公司审批、校车检测、驾驶员审查、随车照管人培训等环节都能严格把关,定时或不定时地集中整治,对非法车辆运载学生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超速、超载、超员、涉牌涉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理,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今年来,常德市开展了三次集中整治行动,收缴取缔非法车辆34台,处罚各类违规车辆113辆;郴州市检查涉校车辆268台次,对无证驾驶的3人予以行政拘留;株洲市共查处违规校车24台,超年限使用车辆8台;祁东县共查处超载车辆36台、强制报废车辆5台、手续不全车辆21台、三轮车15台、农运车10台,下达整改通知书90份,责令停办存在严重校车安全隐患的幼儿园6所。四是建立了社会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广大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宁乡县、鼎城区、宁远县、澧县、冷水滩区等县市区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网址;大通湖区、资阳区、耒阳市、隆回县、祁东县等县市区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2.部门通力协作,校车管理规范到位。是常规管理机制健全。各级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使此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长沙、衡阳、永州等市州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湘潭市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用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湘西州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健全了管理机制,落实了工作责任。株洲市从去年开始,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实行四个一制度:每天报平安、每周一排查、每月一暗访、每月一通报。二是日常管理逐步规范。各地加强了对校车的日常监管,普遍实现了四定五统一:定车辆准入标准、定学生座位、定运行路线、定收费标准及补助金额;统一车辆颜色、统一号牌段、统一车辆标识、逐步统一车型和交接程序。校车管理台帐健全,公安交警部门对校车及驾驶人进行了备案登记,建立户籍化管理台账。大部分地方都按照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的方式,建立了校车管理档案,详细记录学生上下学乘车、每个交接环节、车辆运行、驾驶员驾驶等情况,并做到定路线、定车辆、定学生、定时间、定照管员,实现了环环相扣,无缝监管。为抓好此项工作,各学校、幼儿园、校车运营公司都建立了一系列管理制度。澧县澧阳镇黄桥小学、鼎城区黄土店中心小学、资阳区长春镇第一完全小学、宁远县实验小学等学校,不仅有接送学生工作制度、随车照管员工作制度、学生交通安全行为规范、村民交通安全须知,还与校车服务公司、班主任、驾驶员、随车照管员分别签订了责任状,并制定有完善的应急预案。宁乡县统一印发了《学生乘车交接登记簿》,要求学校与驾驶员、家长与驾驶员在学生上下车签字交接,保证了学生上下车的安全,真正实现了无缝对接。浏阳华湘、宁乡县诚名、宁远县顺安、资阳区创佳等校车营运公司校车管理制度完备,档案资料齐全。资阳区创佳校车运输公司建立了《安全例会纪要》、《目标责任书》等19种档案,校车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3.运营模式基本确立,校车营运健康有序。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整合资源,确立了合乎实际的校车运营模式。一是农村客运模式。各地在学习借鉴溆浦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校车安全管理运营模式,目前全省有宁乡县、宁远县、平江县等93个县市区采用了农村客运模式,占县市区总数的67.9%。二是专营模式。长沙市望城区的专营模式进一步完善,全省有岳阳县、资兴市等26个县市区采用了专营模式,占县市区总数的19%。三是多种模式并用。全省有24个县市区采用了公交模式、客运模式、专营模式并存的模式,占县市区总数的17.5%。如:耒阳市专营模式和客运模式并用,资阳区城区内用公交模式、郊区用专营模式、农村用客运模式。部分县市区新购了一批国家标准校车,用于接送小学生和幼儿,其中宁远县36台、资阳区30台、岳阳县120台、宁乡县20台专用国家标准校车也于今年秋季开始投入了运营,为学生提供了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

4.安保设施逐步建立,通行环境大力优化。一是绝大部分学校校门前和附近设置了减速带、警示牌,建设和完善了校车通行路段安全设施。祁阳县增设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标线7500平方米、减速带1200、警示牌120套;宁远县投入2392.6万元完善学校基础设施和交通警示牌设置;耒阳市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标识、标志及设施80多个();宁乡县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和幼儿园周边路段都设立了减速带、安全警示牌。二是建设了能挡风避雨的经济适用站点。大通湖区设置了65个学生简易接送站点;澧县投入300万元,建300个简易接送站点,为学生上下学乘车提供了遮风避雨的场所。三是配备了安全逃生等设备设施。郴州市、浏阳市对所有校车均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和车载视频装置,沅陵县统一购置80艘学生用船和4700件救生衣,分发到14个库区乡镇的34所中小学的每名涉渡学生,确保了学生上下学乘船安全。

5.社会效果开始显现。从抽查的县市区来看,今年下半年校车覆盖面达50%”的目标在大多数县市区能基本实现,其中,宁乡县、望城区、宁远县、鼎城区、大通湖区、资阳区等地都已全面覆盖。我省校车安全规范管理工作,极大地改善了广大学生特别是农村学生上下学乘车条件,提高了安全系数,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同。

二、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1.工作进展不平衡。一是个别县市区校车服务方案仍未通过。二是少数县市区不够重视,存在畏难情绪,没有把该项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存在等、靠、要的思想。三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客运体系不健全、乡镇客运公司运力不足,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乘车需求。四是个别县市区还没有组建校车运营公司,校车未纳入公司化、专业化管理。

2.财政投入有待增加。各地对校车管理工作投入存在不足,有的地方政府甚至是没有投入,同时,校车管理的一些优惠政策没有落实。

3.供需矛盾有待解决。一些地方农村中小学生、幼儿上学入园路途相对较远、校车需求量大,但符合营运资质的车辆较少,造成学生上下学乘车的客观需求与农村客运能力不足的矛盾。

4.安全隐患有待消除。一是校车超载超速现象依然存在。二是校车准入把关不严,车况不良。三是部分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缺乏。四是乡村公路道路等级低,路况差,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加强学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各地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学习和研究,要深入领会《条例》精神,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制定科学适用的制度、方案,让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2.加强领导,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切实抓好抓落实。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组织保障机制。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进一步强化校车管理的组织领导。二是要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细化税费扶持政策。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逐年加大投入,确保校车健康有序运营。各级各部门要制定符合区域实际的校车管理扶持政策,有效解决校车(船)办证难、费用高、手续繁杂的问题。三是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落实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

3.立足实际,落实并完善校车服务方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学习研究,结合区域实际,进一步完善校车服务方案,要按照方案的规划稳步实施,扎实推进校车管理工作;要不断完善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运营模式;要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校车服务方案,确保校车服务持续健康运行。

4.加强管理,确保过渡期校车安全。一是要规范校车运营管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参与接送学生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和驾驶人按照《条例》相关要求重新进行审核,发放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牌,核发校车驾驶资格。过渡期内,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专用校车不能满足需求的,可以使用取得校车标牌的其它载客汽车。对现有不符合安全标准参与接送的车辆和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驾驶校车的,严格依法查处;对取得校车标志标牌的车辆加强监管,严禁超员超速运行,督促校车依法依规安全运行。二是要组织专项督查。各市州要组织专项督查组,对各县市区校车服务方案制定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校车规范有序,安全运营。省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于12月份组织考核组对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来年分配省级奖补资金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结果评选校车管理工作优秀单位,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是要加强培训宣传。教育部门要配合公安、交通部门,深入学校和校车承运企业,对随车照管人员、校车驾驶人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同时,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特别是互联网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规定,努力提高《条例》社会知晓率;加强舆论监督,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学生、家长、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自觉礼让校车、关爱学生的良好氛围。

 

 

        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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