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T.HUNAN.GOV.CN
欢迎您的访问!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讲话公告 > 最新文件 > 正文
关于做好学校防汛抗灾工作确保中小学生人身安全的通知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11-06-16 08:30 浏览数:123364




 湘教通[ 2011 ] 288 号
 

关于做好学校防汛抗灾工作

确保中小学生人身安全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进入汛期以来,我省一些地区普降暴雨,造成了人员伤亡,也威胁着中小学生人身安全。夏季,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高发期。611,正值星期六学校放假,嘉禾县5名小学女生在1名社会女青年带领下到水塘游泳,全部溺水身亡,教训惨痛。据气象预报,近期,我省还将陆续迎来强降雨,国家防总已决定从61111时起对我省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省委、省政府指示,要全力以赴迎战新一轮强降雨,把防汛抗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所有工作都要服从服务于这一中心任务。为落实指示精神,全力做好学校防汛抗灾工作,确保中小学生人身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洪涝灾害的防范工作,做到超前部署,措施落实,全力以赴。要结合当地实际,针对暴雨、洪水、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校舍倒塌等灾害事故发生情况,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或启动相应等级应急预案,确保师生安全。

二、各地中小学幼儿园在放暑假前,要对全体师生普遍进行安全教育。要在广大师生中普及预防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并针对暴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校舍倒塌等灾害事故,组织师生开展专门的紧急疏散和自救、互救与逃生演练活动。要重点做好暑期预防溺水教育,根据我厅517下发的湘教通〔2011237号通知部署,6月份为防溺水安全教育月。要采取教师家访、告家长通知书、在事故多发地设置提醒标志等多种形式,教育中小学生不在无家长或专业人员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私自或结伴到水库、池塘等非游泳水域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玩耍、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在池塘等水域边洗手、洗衣、洗菜时要特别注意安全;教育未成年学生不盲目救助落水同伴,要就近向成年人呼救。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措施,预防洪涝灾害中发生师生伤亡事故。

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对本行政区域内,尤其是农村地区和边远山区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要突出重点,重点检查地处低凹地段学校和幼儿园,重点检查学校自然地质环境、防洪设施和校舍安全状况,发现危房要立即停用。汛情严重地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受灾校舍和危及学校安全的易滑坡的山体、挡土墙,以及遭洪水冲击、雨水浸泡的校舍进行全面勘察和评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暂时不能消除隐患的学校,可以适当调整上课时间、提前放假或将学生转移到安全场所上课。

四、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属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对安全工作不到位、造成责任事故的,发生事故瞒报、漏报的,以及不及时报告导致损失扩大的,要严肃查处,追究直接责任者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认真做好暑期值班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实行轮流值班,领导干部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每日巡查,及时收集、上报校园内及学校周边的矛盾、纠纷及其他异常情况,密切关注自然灾害等信息,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发生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事故时,妥善应对处置。

请各地迅速把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每一所中小学幼儿园,并督促抓好落实。

 

 

 

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分享到:
友情链接: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 湖南师大附中 湖南省长沙市第一中学 湖南省电化教育馆 湖南省基础教育资源网